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: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

2025-06-10 00:00:00  点击量:96

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在《光明日报》发表文章,阐述以法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。

文章指出,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部分,在推动增长、促进创新、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,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以支持其持续、健康、高质量发展。特别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颁布,作为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的基础性法律,该法将党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,巩固了改革成果,回应了社会关切,提升了发展信心。

刘元春强调,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,营造了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。该法明确了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,首次将“两个毫不动摇”和“两个健康”写入法律,并针对民营企业关心的市场准入、要素保障等问题提供了专门的法律条款。

文章还提到,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“开门立法”的原则,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经济组织的意见,形成了一份平等保护、促进导向鲜明的法律文本。该法的实施有助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,保证公平竞争,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,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。

刘元春认为,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,还通过明确民营企业法律地位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维护合法权益,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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